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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须知

  兽医微生物学实验的对象大多为病原微生物,具有传染性,因此要求进入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实验室规则:

1. 每次实验前必须对实验内容进行充分预习,以了解实验的目的、原理和方法,做到心中有数,思路清楚。
2. 进入实验室应穿白大衣,离室时脱下,反折放回原处,不必要的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,必须带入的书籍和文具等应放在指定的非操作区,以免受到污染。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,并不得开电风扇。
3. 实验室内禁止饮食、抽烟,不得高声谈笑或随便走动,保持室内安静。
4. 各种实验物品应按指定地点存放,用过的器材必须放入消毒缸内,禁止随意放于桌上及冲入水槽。
5. 实验过程中,切勿使酒精、乙醚、丙酮等易燃药品接近火焰。如遇火险,应先关掉火源,再用湿布或沙土掩盖灭火。必要时用灭火器。
6. 须送温箱培养的物品,应做好标记后送到指定地点。
7. 实验过程中发生差错或意外事故时,禁止隐瞒或自作主张不按规定处理,应立即报告老师进行正确的处理。如有传染性的材料污染桌面、地面等,应立即用0.2%-0.5% “84”消毒液浸泡污染部位,作用5~10min后方可抹去。如手被活菌污染也应使用上述消毒液浸泡5~10min后,再以自来水反复冲洗干净。
8. 爱护室内仪器设备,严格按操作规则使用。节约使用实验材料,不慎损坏了器材等,应主动报告老师进行处理。
9. 实验完毕,应物归原处并将桌面整理清洁,实验室打扫干净。消毒液浸泡洗净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注意关闭门窗、灯、火、煤气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兽医微生物学实验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.6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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